1 、作品要求
( 1 )標志( LOGO )設計方案要求:(擬人標志)
①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主流價值觀。
② 作品內容要準確把握大良歷史文化底蘊、城市個性特色、人文精神和時代風貌,表達大良城市核心價值,反映大良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城市特征,彰顯大良城市品牌特色。
③ 應用方案包括標識指示、徽章配證、對外宣傳、對外招商、公共交通、辦公用品、公益廣告、櫥窗展示、創意產品(農創、科創、文創)、會務場合等場景應用。
④ 作品要求主題突出、特色鮮明,具有獨創性、藝術性與視覺感染力,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適合于各種介質的媒體上廣泛傳播。
2 、投稿要求
2.1) LOGO 標志作品以電子文稿形式提交,圖稿需存儲為JpG格式,圖片分辨率應在60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3M以下,設計圖稿顏色模式必須是RGB模式,所有作品請轉換至JpG后上傳。
2.2) LOGO標志作品應另附500字以內的設計理念及創意說明,作品設計稿上不得標注任何個人信息。
2.3)應征者需另外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2.4)應征者在10月29日之前,將作品電子文件、報名表(文末附件下載)以附件形式發送到郵箱:dlcsxxsj@163.com 。
2.5)郵件標題格式為“大良標志設計方案”。
2.6)每位應征者可以提交不超過三份作品,來稿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LOGO標志作品應征者在提交作品后,請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圖(如Al、CDR 、PSD)以便入圍后提供給征集方。
2.7)標志設計投稿作品超過三份者,取投稿文件中前三份作品為有效投稿,超出作品視為無效。內容相同作品取投稿時間最先者為有效投稿,時間在后者無效。
2.8)同一征集內容同一人重復投遞郵件無效。
3、版權說明
3.1)作品入圍后,其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大良街道宣傳文體旅游辦公室所有,并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入圍作品設計者有義務根據征集方要求,對作品進行修改完善。一經采納,設計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該作品或向任何第三方轉讓。
3.2)所有應征作品必須由參賽者本人創作或參與創作,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未參加相關比賽,且知識產權未移交他人。所有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