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賽內容
此次大賽按1+N模式,設第三屆河北省文創和旅游商品創意設計大賽主賽區和有關地市分賽區。依托 “京畿福地、河北游禮”大品牌,突出魅力冬奧、建黨百年、長城、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等重大題材,圍繞文博文創類、文化非遺類、鄉村民俗類、紅色創意類、生活創意類、工藝美術類、冰雪冬奧類、智慧科技類、戶外美妝類、旅游演藝類等十大主題。通過組織五大配套活動,搭建線上線下文化交流和資源對接的平臺。本次大賽面向國內外企事業單位、設計機構、設計師、藝術家、院校師生等征集概念及實物設計作品。加強河北省各地市與國際先進地區、京津及周邊省市的切磋交流,對文創企業、設計機構、投資公司、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進行精準對接,豐富大賽活動內容。
文博文創類1
以文博單位館藏資源為核心,極推動河北文博資源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創意設計一批文創和旅游商品。包含旅游紀念品、旅游工藝品、手工藝品等實物產品。
文化非遺類
以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創作題材,創意設計一批具有歷史性、藝術性、知識性、實用性、趣味性的非遺文創、文博衍生品,包括辦公用品、服裝配飾等。
冬奧冰雪類
指冰雪裝備和防護用品等,包括外出冬奧場景下所必需的商品和個人裝備品。
紅色創意類
依托河北革命歷史題材,創意設計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紅色文創產品。
鄉村民俗類
以鄉村民俗、自然資源、歷史傳統、特色農品為創作題材。創意設計一批特色農品、土特產品、創意美食、傳統工藝特色的工藝美術品、民間工藝制品等文創產品。
生活創意類
具有代表河北地方品牌、制造工藝或研發設計能力的,滿足生活需要的日用品,以生活、家居、常用品、必需品為主。包括配飾毛絨和各類材質玩具、首飾類、文具類、陶瓷制品、潮玩等。
工藝美術類
體現河北文化內涵、地域特色、工藝美術技藝及獨到匠心的產品。如工藝美術品、民間工藝制品等(避免材質過于貴重),具有紀念意義的小型低值產品等。
智慧科技類
包括但不限于個人智能可穿戴設備、小型家用電器及結合虛擬現實與5G等現代科技的相關產品,電子產品及配件,智能穿戴設備等。
戶外美妝類
如戶外用品,戶外穿戴、裝備等旅行用品、個人護理、家庭護理、美顏護膚、化妝用品等。
旅游演藝類
由具備資質的旅游演藝經營主體制作運營,導向正確、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旅游演藝產品、動漫、游戲等。
一、參賽作品金額和重量要求
參賽商品零售價格不超過3萬元/件套,參賽商品重量不超 過20公斤/件套,體積不超過40*55*20厘米。除旅游工藝品外的商品必須是工業化批量生產的產品。
二、參賽作品有關技術要求
食品類、茶品類、飲品類、調味品類商品需報送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電子和電器類商品需報送3C認證證書復印件;國家規定須強制生產認證的其他類別的商品也需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
三、參賽實物商品報送數量要求
1. 旅游特色食品類。即食類的單個小包裝食品報送數量不少于20個;大袋包裝食品中的單個小食品數量在20個以內的, 報送數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裝單個小食品數量在20個以上的, 報送數量不少于3袋;其它大袋包裝食品報送數量參照以上要求報送。即食類食品組織評審和展覽后,不予退回。2. 旅游特色茶品類。每類茶品報送數量不得少于5件套。組織評審和展覽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別貴重的茶品,除專家評審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參賽企業提前聯系自取。3. 旅游特色飲品類。瓶裝和罐裝液體飲品不少于30個;顆粒或粉末狀態的即沖即飲的大包裝飲品不少于5袋,小包裝不少 于10 袋,特 小 包 裝 不 少 于 50 袋。組 織 評 審 和 展 覽 后,不 予 退回。4. 旅游特色酒類。500ml裝白酒、葡萄酒、黃酒、米酒、 奶酒不少于4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裝白酒、葡萄 酒、黃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組織評審和展覽后,除專家 評審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參賽企業提前聯系自取。
四、參賽作品有關知識產權要求
參賽者或單位嚴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作品涉及知識產權, 須提交相關的權屬證書復印件。
五、其它要求
已獲得中國旅游商品大賽、中國特色旅游商品大賽 (評選) 以及第一、第二屆河北省文創和旅游商品創意設計大賽金、銀、 銅獎的獲獎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的制作、郵寄等費用均由 參賽者自行負擔,因郵寄延誤、錯誤、損壞和途中丟失等非主辦 方的原因造成影響參賽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本次大賽無需交納參賽費用。
作品征集階段(5-7月)請省內參賽單位(或個人)登錄大賽報名網站(www.hbwlds.com)按照要求填寫參賽報名信息,同時下載參賽報名表并蓋章簽字后予以上傳(個人簽字后上傳)。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門于7月31日報名截止后,開始在大賽官網(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門審核管理賬號6月底單獨發放)對本地市轄區內所有參賽作品進行資質審核推薦。請各市積極組織擇優推薦優秀文創作品進入初賽,數量不限。省外參賽者可自行在大賽官網進行報名。
建立國家化、專業化、權威化的專家數據庫,由海內外知名的設計大師、文旅行業專家和創意投資機構組成,初賽、復賽、決賽采用三套評審團隊。其中初賽評審團成員共計7位,1位評審主席,6位評審委員。復賽評審團共計7人,1位評審主席,6位評審委員。決賽評審團共計7人,1位評審主席,6位評審委員。
綜合產品設計所要求的實用性、創新性、人本性、美學性、可持續性、功能性、人機工學、美觀性、環保性、材質性和經濟性,本次評選將按如下標準執行:
1、文化性:充分體現地區文化特色;
2、整合性:充分滿足目標市場當前需求的適當性及完整性;
3、創新性:具有前瞻性以及在功能、材質應用等方面敢于創新,能夠把握行業未來發展趨勢;
4、功能性:產品在功能結構的合理性,功能的完善和優化;
5、美觀性:產品在外觀及結構上的美感,并能展現產品特色或品牌精神;
6、經濟性:生產成本、銷售價值及環保效益的控制與提升;
7、傳達性:設計創意所賦予產品的文化內涵及觸感傳達效果。
金獎10名
銀獎20名
銅獎30名
最佳網絡人氣獎10名
最佳組織獎10名
一、知識產權
1、參賽者須是參賽作品的設計方或所屬方(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方),參賽作品與他人沒有任何知識產權糾紛(迄今未發生或已妥善處理知識產權糾紛)。對于正在申請(備案)相關知識產權證明但尚未取得正式證明的作品,參賽者需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對于在獲獎后仍然沒有取得相關知識產權證明的作品,主辦方有權要求參賽者出具書面保證書。對存在或可能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作品,組委會有權撤銷該作品的參賽資格。
2、參賽者申報時,須在大賽官網下載《第三屆河北文創和旅游商品創意設計大賽參賽作品知識產權聲明書》并填寫、簽名蓋章、掃描后上傳至大賽申報系統中。
3、如因參賽作品存在知識產權瑕疵或爭議造成主辦方、組委會等單位經濟、名譽方面損失,主辦方、組委會等有權要求相應參賽者賠償,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名譽損失、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鑒定費等費用。
4、原則上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應歸參賽者完全所有,若參賽者僅對參賽作品享有部分的知識產權,應提交參賽作品其他所有知識產權權利人允許參賽者將參賽作品參加本次獎項評選活動的同意書(即《第三屆河北文創和旅游商品創意設計大賽參賽作品知識產權聲明書》)。
二、宣傳與保密
主辦方或組委會有權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將參賽者提交的材料進行與獎項有關的宣傳推廣活動,包含但不限于拍攝、展覽、新聞報道、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參賽方需在報名完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可公開作品,組委會不承擔由于公開展示所導致的任何損失。
三、報名信息
報名信息須如實填寫,一經提交不可修改。如參賽者在提交后發現報名信息填寫有誤的,組委會有權不進行任何修改;如出現虛假信息,組委會有權撤銷該作品的參賽資格及榮譽,并追回獎金;為保障評審工作的有序進行,組委會及評審委員會有權根據賽事規則及作品實際情況,調整作品的參賽類別。
四、報送資格
僅作品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方具有參賽資格,但不可重復報名。為避免重復報名,請于報名前與相關參與方確認。若發現重復報名,由此引發的榮譽及獎金歸屬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解決,組委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重復報名的雙方無法在組委會規定時限內協調一致,組委會有權撤銷該作品的參賽資格及榮譽,并追回獎金;一件參賽作品只能申報一個類別一個組別。
五、結果通知
所有評審結果等重要通知將通過官網及申報系統進行發布,請參賽者密切關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參賽者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時反饋而影響評審、領獎等事宜的,所有后果由參賽者自負。
六、作品寄送
1、根據大賽評審規則,所有初評入圍參賽者須寄送實物或樣機(模型)參加復評。參賽方須嚴格按照寄送說明寄送作品,若未按要求準時寄達的,將視為放棄復評資格。
2、寄送參賽作品所產生的運輸、保險、關稅等所有費用均由參賽者承擔。若運輸過程中參賽作品出現毀損、滅失等情況,組委會對此不承擔責任。
3、參賽者須在本屆“寄送信息”錄入期間登錄申報系統如實錄入寄送及回寄信息,用于組委會收件核對和作品回寄。組委會僅依據信息錄入情況承擔作品相應安全保管責任?!凹乃托畔浫搿逼鹬箷r間參見《第三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商品創意設計大賽入圍作品寄送說明》。
4、評審委員會將在復評、終評現場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使用操作,參賽者須自行將作品安裝調試至可使用狀態。若需委托組委會代為安裝調試的,須提供詳細安裝視頻或說明。在安裝視頻或說明不夠清晰、存在歧義、具有錯誤等情況下,組委會不為代為安裝調試作品對作品可能產生的不利后果承擔責任。
七、作品回寄
1、原則上組委會不主動承擔回寄責任,如需組委會代為回寄,請在本屆“寄送信息”錄入期間填寫回寄信息,逾期概不受理。
2、組委會僅統一安排兩次作品回寄時間:“首次作品回寄”(決賽評選之后,僅寄回部分未獲獎作品),“二次作品回寄”(文創設計展之后,回寄獲獎作品及剩余未獲獎作品)。具體回寄起止日期請留意金蘆葦獎官網及申報系統。為保證大獎評審、展覽等活動的正常進行,所有參賽者不可在非回寄時間內要求回寄其作品。
3、因回寄所產生的運輸、關稅等一切費用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回寄至中國境內的,組委會將使用到付方式進行寄送;回寄至境外的,參賽者還須提供國際快遞賬戶扣費賬號。寄到時間以快遞公司物流為準,組委會不對運輸時間及貨運結果負責。
4、參賽者未在“寄送信息”錄入期間提出回寄請求的,組委會將收取“延期管理費”,具體費用標準參照當年度的作品寄送說明。組委會在確認收到打款后方安排回寄,且回寄時間由組委會指定,不承接任何急件。
5、未在規定日期內登錄申報系統錄入回寄信息,且未在 2021年8月31日前主動聯系組委會提供完整回寄信息的,組委會將視為參賽者自動放棄該作品實物的所有權,組委會具有處理該作品實物的一切權利。
6、組委會將依據參賽者填寫的回寄信息,決定參賽作品寄回時是否選擇保價服務。參賽者收到作品時,作品發生的毀損、滅失情況及由此引發的賠償責任,由參賽者與物流公司自行協商,組委會概不負責。
八、參賽者保證在提交作品前,已詳細閱讀本參賽須知。若參賽者無法接受上述任何條款,請不要參與本次獎項評選。參賽者一旦經提交參賽作品,即意味著不可撤銷地同意以上全部條款約定。組委會對本參賽須知保留最終解釋權。
(一)若參賽者因自身提交信息有誤而致其后在宣傳、印刷、展覽等賽事活動中被錯誤公示,組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因參加本次大賽而導致參賽者、獲獎者或其他第三方之間產生權益糾紛,組委會主辦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三)由于作品本身存在易碎、易刮傷、易脫漆、結構復雜等潛在危險而導致的非人為故意損壞或造成自然人人身損害的,組委會概不負責。
(四)所有作品的外包裝,皆不在組委會的安全保管范圍內。對于外包裝的破損和丟失,組委會概不負責。
(五)因參賽者未及時在系統有效錄入或者錯誤錄入“寄送信息”的作品,組委會不承擔任何安全保管責任。作品寄送及回寄過程中的任何丟失或損壞,組委會概不負責。
(六)由天災、戰爭或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作品丟失或損壞的,組委會方面無賠償責任。
(七)參賽者保證在提交作品前,已詳細閱讀本免責條款。若參賽者無法接受上述任何條款,請不要參與本次獎項評選。參賽者一旦經提交參賽作品,即意味著不可撤銷地同意以上全部條款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