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上海市書法家協會中華藝術宮二、征稿對象
凡是上海市書協會員或年滿18周歲在上海工作、居住的書法愛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附上海市居民身份證或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三、作品類別
書法、篆刻和刻字均可投稿。每位作者根據本人擅長,限投一幅,不收拓裱件。四、作品內容
以要求健康向上,追求真善美,傳遞正能量,鼓勵自作詩文。也可使用古今詩文,應注意版本的權威性,內容保持準確連貫和相對完整,落款處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詩文名稱。因書寫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作者本人負責。五、作品要求
(一)書法作品:1、形式不限,條幅、中堂、屏條高度不超過八尺整張(248cm×129cm)豎式,其中,屏條不超過四屏,每屏寬度不超過50cm。冊頁、手卷長度不超過240cm,高度不超過40cm。橫披長度不超過180 cm,高度不超過80cm。斗方、扇面要求單幅,不拼接,寬度不超過80cm。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2、小楷作品尺幅不超過四尺整張(138cm×69cm)豎式,不宜多幅拼接。(二)篆刻作品:篆刻印蛻8-12方,邊款不少于4枚,投稿作品一式兩份,一份制作印屏(尺寸為138 cm×33cm的豎式宣紙上),請自行題簽、設計和粘貼;另一份請將印蛻、邊款及釋文裝于信封內,用于編輯出版。(三)刻字作品:刻字作品材質為木質,尺寸須介于0.35米×0.35米(或0.12平方米,不含邊框)和1米×1米(或1.00平方米)之間,板厚不小于0.04米??套肿髡呓灰粡埶某?38 cm×69cm以內書法作品。已在專業書法報刊上發表和入展各類展覽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一經查出將取消入展資格。六、費 用
此次展覽不收取評審、裝裱等費用,限于人力,落選作品一般不退,如需退稿,請寄退稿費50元人民幣。主辦方在開幕式結束后一個月內將統一由郵局快遞退稿,請勿自行前往領取。匯款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延安西路200號1號樓1104室郵編:200040收款人:張敏鹿。附言上請寫“退稿費”字樣。
七、信息填寫
1、請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真實姓名、聯系電話。2、為便于準確登記和及時聯系作者,請認真填寫《上海市第十二屆書法篆刻大展投稿登記表》,隨作品一并寄出。八、作品評審
1、由上海市書協邀請專家評委對來稿作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嚴格評審和監審。2、評選分書體、分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對所有來稿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評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入展作品前20件作為優秀獎、提名獎候選作品;第二階段:20位優秀獎、提名獎候選作者在大展組委會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測試,評出優秀獎作品10件,提名獎作品10件。不參加現場測試的候選作者,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獲獎、入展資格。3、對部分入展作者進行抽查面試,嚴厲處理代筆和抄襲行為。凡經面試確認非本人創作的,將取消其在本次展覽中的入展資格,三年內禁止參加上海市書協主辦的任何展覽。凡接到面試通知后未按規定時間到場面試者,視為放棄入展資格。4、文字審讀。評審中,加強對書寫內容、文字正誤、字法規范的審查。提倡文化內涵,注重文字規范。5、評審結束后,及時公示評審結果。九、作品展覽
擬定于2023年2月上旬在中華藝術宮舉行。
十、作者待遇1、向獲獎作者發放獎金,優秀獎5000元人民幣,提名獎3000元人民幣,獎金均為稅后。2、向優秀獎、提名獎和入展作者頒發證書,贈送作品集一冊。3、非上海市書協會員入展,作者具備加入上海市書協的兩次條件。4、將對優秀獎、提名獎作者在有關書法專業媒體上進行宣傳。5、展覽結束后,作品退還入展作者。
十一、征稿時間
自本啟事公布之日起到2022年12月10日截稿,以當地郵戳為準。十二、投稿地址
上海市靜安區延安西路200號1號樓1104室;郵編:200040;電話:52353720;聯系人:張敏鹿。請在信封上注明“十二屆大展”字樣。掃碼下載投稿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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