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上共明月’閩臺兩岸書法篆刻藝術展”以“月”為引,以表達鄉心為題材,以歷代詠月抒懷詩篇為創作內容,由此表達月之美、月之思、月之親的情愫,倡導自作詩,承古出新,抒發兩岸相親相近的情懷?;顒又荚谔剿鲀炐銈鹘y文化的現代表達方式,開拓藝術境界,展示當代審美旨趣,提升中華文明的創造力、塑造力和影響力。具體征稿事項如下:
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福建省文化經濟交流中心
福建省篆刻學會
福建省文學藝術對外交流中心
福建省海峽民間藝術館
臺灣篆刻家協會
文儒印學研究創作基地
《文化生活報》
1、征稿對象
年滿18歲的福建(含長期在福建工作的外省籍書法愛好者)、臺灣、香港、澳門的書法篆刻作者。以公開征集作品與邀約征集作品兩種方式征稿,臺灣的書法篆刻作品征稿由臺灣篆刻家協會負責推薦。
2、征稿要求
(1)書法作品要求書寫內容與詠月懷鄉詩文相關,尺寸四尺整張(137×70cm)以內,豎式,內容健康向上。篆書、草書附釋文。
(2)篆刻部分:
①篆刻作品要求投送4—6方印蛻(附2方邊款),其中一方印文須從以下內容中任選一方,有關詠月文化的:千里嬋娟、海上共明月、望月懷鄉;有關懷鄉內容的:越鳥南棲、鄉心無改。其他內容自選,要求積極健康向上。
②篆刻印蛻及邊款一式二份,一份用于粘貼自行設計的印屏上,印屏尺寸:四尺對開宣紙(豎式,138×34cm),并由作者本人題簽。另一份請將印蛻、邊款及釋文裝于信封內,以便作品集印制。
(3)填寫信息
①請在印屏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作者真實姓名、常用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號碼。
②為便于準確登記,及時聯系作者,請另附A4紙將作品印文及邊款釋文、尺寸、作者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常用通訊地址、手機號碼、郵政編碼用正楷書寫一并附上。
(4)投稿作品請勿裝裱
(5)不符合規定的來稿不予評審
即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止,以收到地郵戳為準。
1、由專家組成評審組對投稿作品進行評審,評出若干件入選、入展作品。入展作品將集結成冊。
2、展出時間:展覽擬于2024年9月中下旬(中秋期間)在福建省海峽民間藝術館展出。
1、本次活動不收取評選費、參展費。
2、主辦單位對投稿作品有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
3、投稿作品必須由作者本人獨立完成且均為原創作品。凡涉嫌抄襲、侵權等作品一律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果產生法律糾紛責任由作者自負。
4、本次展覽篆刻作品不退稿。書法作品如需退稿,請作者在作品背面標注,快遞費由收件人結付。未標注者視為不退稿。
5、入選、入展者均頒予證書,并贈本展作品集一冊。
6、入展本展覽作為福建省篆刻學會的入會條件之一。
7、凡送作品參加征稿者,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定。本次展覽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
收稿地址:文儒印學研究創作基地(福州市鼓樓區三坊七巷文儒坊大光里9號孔源)
收件人:
陳先生,手機號碼:
江女士,手機號碼:
福建省篆刻學會
2024年6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uO7pD1EU1OBTpVt8iQ1L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