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推動淄博齊仲民商事調解服務中心宣傳推廣工作,進一步提升齊仲民商事調解服務中心在社會公眾的認知度和文化品牌形象,調解中心面向全國公開征集形象標志LOGO活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積極參與,自9月8日發布公告以來,共收到來自全國各地百余幅投稿作品。截止目前,作品征集與評審工作已順利完成,最終選出熊仁海的作品作為錄用作品,郭政良、李宜坪、王芳、荊玉梅的作品為入圍作品。
錄用作品:作者熊仁海
入圍作品:作者郭政良
入圍作品:作者李宜坪
入圍作品:作者王芳
入圍作品:作者荊玉梅
淄博仲裁
淄博仲裁委員會(簡稱“齊仲”)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國務院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組建仲裁機構的有關文件規定,經淄博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山東省司法廳注冊登記,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淄博市唯一民商事仲裁機構。
其職責是: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時地解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及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仲裁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解決經濟糾紛的便捷方式。仲裁的突出特點:自愿性、專業性、靈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獨立性。
淄博仲裁委員會溫馨提示
標準仲裁條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交淄博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補充仲裁協議示范文本
雙方因XX合同產生糾紛,提交淄博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約定送達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作品詳見(復制以下鏈接進瀏覽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co1FGZfEhKfNK0Xo0BMy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