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好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全力打造優質旅游目的地,進一步擴大德州及樂陵市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助推樂陵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現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和吉祥物。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單位(主辦方) 樂陵市承辦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征集范圍
本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各界人士、企事業單位和相關社會團體均可參與。
三、征集內容
1.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宣傳口號
2.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旅游形象標識(LOGO)
3.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
四、征集時間3.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要求:提煉一個或一組(兩個或兩個以上)極具親和力和普遍吸引力,并能體現樂陵地域特色的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設計要具有原創性,鮮明的辨識度、時尚度和擬人化特征,要具有靈活性和附屬開發空間,利于圍繞吉祥物開發產品;吉祥物的名稱為中文名稱,名稱應便于發音、記憶,沒有歧義;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適當位置。需附500字以內的創意設計說明。
六、征集評審 主辦方將聘請專家成立評審組分一輪或多輪進行評選,最終評出相應的獎項。投稿人按要求填寫《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征集表》、《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或《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征集表》,連同投稿作品放在一個文件夾壓縮后上傳,文件夾及郵件命名方式參照“投稿要求(一)”,發送至郵箱:llwhjbgs@163.com;
聯系人:孫老師
聯系方式:05346268364、
十、活動聲明 1.應征投稿作品應內容健康、積極向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含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內容。作品必須是原創,若有抄襲、剽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評獎、獲獎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應征投稿者自行承擔;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糾紛問題,由應征投稿者自負責任;如導致主辦方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應征投稿者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減少上述損失,消除影響,并賠償主辦方所受損失。 2.應征投稿者須保證應征作品未曾投入商業使用、未對外公布、未參加過其他征集活動或大賽。本次活動評選出的獲獎作品將被視為應征投稿者受主辦方委托創作的作品,該作品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完全歸主辦方所有;應征投稿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可并同意該知識產權條款。樂陵市承辦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執委會獨家擁有獲獎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權、發表權及改編權等權力在內的完整著作權,有權將其用于相關宣傳、畫冊、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等。應征投稿者不得擅自發布、改編、使用獲獎作品或將該作品及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同時,主辦方除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3.如主辦方要求獲獎者對被評選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獲獎者應配合主辦方對該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達到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組委會的要求。獲獎者按主辦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終版本的作品),同樣被視為獲獎者受主辦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該作品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完全歸主辦方所有。應征投稿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可和同意以上條款。對于配合主辦方對被評選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獲獎者,主辦方除向獲獎者支付最佳作品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對于拒絕配合主辦方對被評選出的最佳作品進行修改完善的獲獎者,主辦方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另行增選作品。
4.征集評選以投稿作品為唯一評審對象,同一應征者可以參與提交各分項作品,但每項應征作品條數不超過10條(含10條),作品風格和類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內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以指定郵箱接收應征作品時間確定先后次序)。 5.如投稿作品未達到某獎項獲獎標準,則獎項可空缺。主辦方聘請專家所成立的評審組對投稿作品的評選結果為本次征集活動獎項評選的最終結論,該評選結果不接受異議和復議要求。 6.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則。 7.德州市、樂陵市文化旅游資源介紹,可通過相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電子頁面搜索相關信息或借助相關圖文書籍等方式自行獲取。8.本活動解釋權歸樂陵市承辦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
附件(長按下方二維碼獲?。?/span>
1.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征集表2.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3.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征集表
長按二維碼獲取征集表
樂陵市承辦第四屆德州市旅游發展大會領導小組辦公室2023年6月25日
https://mp.weixin.qq.com/s/XZn6fjftk5b_MkD42Dwd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