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臨朐縣融媒體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標志著臨朐縣新聞宣傳工作從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簡單相加、單兵作戰”向“融合發展、全媒傳播”的嶄新時代邁進,也開啟了縣級主流媒體融合發展、構建全媒體傳播格局的新篇章。為更好地展示臨朐縣融媒體中心的新形象、新風貌,進一步提升臨朐縣融媒體中心的新聞和文化品牌影響力,現面向全國公開征集臨朐縣融媒體中心形象標志(LOGO)。
設計要求
1.標識性:鮮明展示臨朐縣融媒體中心的地域屬性、黨媒特色、全媒內涵,體現新聞媒體特征。
2.藝術性:簡潔流暢、美觀大方、構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具有現代設計理念和視覺沖擊力,便于記憶和識別。標志可由文字、字母或其他富有歷史、地理文化及時代特征的圖案組成。
3.實用性:便于運用各種工藝手段生產和制作,適合在平面媒體、網絡媒體、電視熒屏、采訪車、采訪設備、名片、公函、信箋、宣傳品、紀念品、市場營銷、公關推廣、服裝、印刷品、徽章以及媒體衍生品等多種載體和場景應用。
4.規范設計要包含基礎要素設計,包含中文名稱、英文名稱、中英文組合,標準色、輔助色的各種標準組合。
5.作品應不違背憲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且必須是原創作品,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知識產權,避免商標異議。
6.與其他媒體的標志有明顯區別。
作品要求
1.作品可以是手工稿、電腦制作稿或JPG格式電子圖片等各種類型。作品設計以A4幅面白底繪制,必須填充顏色,并注明標準色。作品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作者需同時提供可供輸出的電子文件,存儲為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PSD文件,或CDR格式的矢量文件。
2.作品須注明設計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附設計理念及創意說明,500字以內。
3.作品一經采用,須簽署《臨朐縣融媒體中心形象標志(LOGO)征集作品著作權轉讓承諾書》,其涉及的作品所有權以及修改、使用、署名、復制、發行、展覽、放映、網絡轉播、改編等所有著作權均歸臨朐縣融媒體中心所有,由臨朐縣融媒體中心按有關法規申報知識產權。創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發表、使用。
4.征稿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作品提交
1.應征作者需登錄認真填寫《臨朐縣融媒體中心形象標志(LOGO)征集活動報名表》,連同應征作品一同寄往或發送至下列地址或指定郵箱。
地址:臨朐縣融媒體中心
郵編:262600
電子郵箱:linqucmw@163.com
咨詢電話:0536-3212553
聯系人:尹大偉
2.作者須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調用。
3.作者請同時注明機構名稱或真實姓名、主創者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等信息,郵寄信封封面或郵件主題請標明“標志征集”。在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標志征集”字樣,作品以附件形式上傳。
評選獎勵辦法
1.臨朐縣融媒體中心將組成專家評審組對應征作品進行初步評審,從中選出1件錄用和4件入圍作品,并適時通過《臨朐新聞》、臨朐廣播電視臺公眾號,臨朐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生活頻道、云上臨朐APP等臨朐縣融媒體中心全媒體平臺向社會公布。
2.最終被采用的中選作品設計者將獲得獎金5000元(稅前),其他4件入圍作品設計者可各獲得1000元獎勵(稅前)。臨朐縣融媒體中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如無滿意作品,錄用作品可空缺。
法律聲明
1.應征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凡涉及抄襲、借用等違憲、違法、違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視等行為,均由投稿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入選作品需簽定《臨朐縣融媒體中心形象標志(LOGO)征集作品著作權轉讓承諾書》,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應征作品一經入選,主辦單位當即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
3.如收到的作品內容相同或相似,將按發出作品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中選作品。
4.所有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5.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臨朐縣融媒體中心。
掃碼下載臨朐縣融媒體中心LOGO媒體征集活動報名表
臨朐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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