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對象
凡年滿18歲以上的長沙市區域內常駐人員,在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創作上達到一定藝術水平的,均可投稿參賽。(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攝影、錄像、研究、出版及宣傳權,凡送作品參評、參展的作者,應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集通知的各項規定)
作品申報要求
(一)作品內容
征集的作品是2021年第七屆湖南藝術節以來具有明確著作權的新創作品。內容積極向上,深刻反映“新時代”主題,具有較高的思想性、藝術性,具有時代特征、湖湘特色。
(二)作品尺寸
1.美術作品(包括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綜合材料、雕塑)作者自行裝裱裝框,內框長寬不超過180cm,雕塑長、寬、高不超過180cm,每位作者限報1件;
2.書法作品(含篆刻)一律豎式,勿裝裱,不超過248cm*100cm,每位作者限報1件;
3.攝影作品參評時只接收紙質作品報送,長邊10寸,方形作品邊長8寸,組照每組4至8幅,每位作者限報2件,入選后按要求報送大格式電子文件,由組委會統一制作裝裱。
所有作品未按要求尺寸報送的一律不參評。
(三)投稿方式
1.(1)推薦參評:由市美協、市書協、市攝協等推薦和篩選部分優秀作品,填寫作品統計表1份,之后統一報送至長沙美術館參加評審。
(2)征集參評:有較高創作實力的作者可自由報送至長沙美術館參加評審。
(3)特邀送展:由承辦單位向駐長各大高校、藝術單位及知名藝術創作者定向邀約作品。
2.投稿作者須填寫《第八屆湖南藝術節長沙美術、書法、攝影征集作品申報表》(請您務必檢查聯系方式正確無誤),并粘貼在作品背面。評審結束后,未入圍的作品由各推薦單位和個人在規定時間內到長沙美術館完成取件。入圍作品名單將及時在長沙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官網、微信公眾平臺及長沙美術館微信公眾平臺公布。
征集時間與地點
1.即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逾期不接收作品。
收稿時段:每周一至周五9:30-12:00 13:30-17:00
2.長沙文化藝術展覽中心(長沙美術館)二樓前臺
地址:開福區湘江北路與溪山路交匯處湘江壹號小區
郵編:410000
聯系方式
聯系人:湯沙
電話:
座機:0731-88626688(美術館前臺)
作品評審規則
(一)設立征集評委會。邀請9位省內名家(美術、書法、攝影每個門類各3人)組成本次征集評委會,進行評審。
(二)設立監審組。由市文旅廣電局局領導、市文旅廣電局機關紀委領導、長沙美術館指派3人組成監審組,負責全程監督評審。
(三)實行回避制。評委會、監審組成員作品不參與評獎。
獎項設置
從美術、書法、攝影入圍作品中各評選出30幅作品,共計90幅作品,為本次征集活動的“優秀作品”,頒發優秀作品證書,并推薦至第八屆湖南藝術節美術、書法、攝影評審組進行評選。
附件1:第八屆湖南藝術節長沙美術、書法、攝影征集作品申報表
附件2:第八屆湖南藝術節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展報送作品統計表
個人作品申報表
單位作品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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